“零增量项”是一招,不加钱就停工?调查家庭
“我们约定了包里的所有家具,但搬电表要800元,修窗台要几百元,就连定制衣柜的五金件、背板加厚都太贵了。合同中没有明确的项目不要多付,不加钱就停工。北京居民吴女士装修新房还需要时间,但他对装修总费用并不满意。 28.6万元,比他约定的全包修合同足足多了9万元。《法治日报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房屋装修流程十分复杂,“零加项”陷阱、隐性合同、质量问题、售后服务缺失等风波频发,成为消费者投诉的“重灾区”。 》对N所收到的投诉进行分析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《2024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情况》显示,家装及物业服务投诉量达21216件,位居服务类第九位。营销“大饼”、“12万元全包”、“零加价保证”……如今,这样的家装广告在社交平台上随处可见。低廉的价格和诱人的福利承诺,让不少准备装修的业主非常不爽。兴奋不已,殊不知这背后还藏着层层猫腻。今年6月底,广东广州业主陈先生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装修公司的广告,“零加成”的促销格外引人注目。经过私信沟通,装修公司销售人员承诺“12万元装修80平米,以后绝对不加钱”。恩去店里咨询。设计师给他看了一张案例图,并介绍“额外加1万元升级‘全包套餐’,其中包括1万元‘国家补贴’窗户费,还包括一扇门和1.5万元家具券。”他还承诺“交定金3万元,7天内不满意全额退款”。陈先生当天就支付了定金,并同意在3天内交付效果图。但由于设计师“生病”和“审图”等原因,发货被推迟到7天押金退款期过后。随后,设计师建议,“合同签了11.5万元,剩下的1.5万元我负责采购,这样可以帮你省钱。”陈先生未签署补充协议而订立本协议。随后两个月,陈先生陆续缴纳了首期付款57.50元0元,中期付款51750元,必要时后期付款7000元,共116250元,占约定总价的90%。但在装修工程即将完成时,TA突然通知设计装修团队:“五金件和室内灯带不包含在全部范围内,需另加付款3.2万元;如方案有变,需加付款1.7万元,否则工程将停止。”更让陈先生生气的是,之前承诺的1万元“国家补贴”也化为泡影。设计师曾以“窗玻璃难以进入电梯,需要换成小块”为由,要求他预付12500元。他承认可以从“国家补贴”中扣除。不过,陈先生找到第三方公司测量后发现,玻璃不需要换成小块,可以直接更换。安装费11000元。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 “装修公司会骗你交定金和预付款,交够了就可以用了,停工就迫使你多付钱。”陈说,没什么可做的。类似的工作继续在不同的领域进行。天津一小区业主反映,商家最初承诺“装修总费用为12000元,如果自己做水电,可退款1500元。”但实际施工过程中,额外增加了1000元费用,退款一拖再拖。现在已经半年了,没有接到电话。记者采访发现,这些装修公司往往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精准推送广告价格广告,让“全包”、“零附加”等概念显得不那么诗意,让买家放松警惕,如果说营销宣传是‘诱饵’,那么合同条款就是杀手喇叭。一些装修公司利用对家装行业不熟悉的心理,在合同中设置漏洞,在付清业主应得份额的钱后,以“超预算”为由索要加钱,否则就扬言要停工。天津业主赵某联系了一位装修公司。装修公司通过小区业主群测量后,报出了“全包”价格,包括地暖、水电、瓷砖。他承诺“以后不再加钱”,并在合同中手写了“全包均不含附加项目”的字样。经过反复确认,赵女士支付了48480元(合同总金额的60%)。几天后收到的明细清单和预算表让赵女士傻眼了——在“预收水电费9900元”的字条旁边,有一行很小的字“超出部分按实际结算”,而之前约定的“3个月工期”的承诺根本没有写在合同里。10月中旬,房子的施工地暖开始后,赵女士多次询问工头水电费是否会超出预算,对方回答说“没问题,都是包的。”然而,11月2日地暖完工后,装修公司却发来通知:“水电费已超出预算,要交14950元,否则停工。”设计师原作本来说“每间房至少两分”,现在每多一分就要加收300元”。这是一个陷阱!”赵女士到装修公司交涉,但对方拒绝接听电话或说“按合同执行”,而手写的“全包,不加件”毫无意义。上海业主周先生更是无计可施。今年5月,他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预算为18.08万元的合同。合同中明确规定“在甲方、乙方不改变装修设计的前提下”计划中,已竣工工程总价的增减不得超过预算的5%,工程实际结算价为“不得改变设计预算”。项目经理首次要求补付8522元。吊顶只装了一半,墙面还没有完工。周先生去装修公司任何去协商,对方都说:“还要加钱,或者撕了重做,这样成本更高。”眼看着婚礼临近,周先生只好妥协。最后,restg方给出了“折扣”,实际支付了21800元。记者采访多位业主发现,该合同“埋了一个深坑”。 “做法多种多样:有的签订合同时只有大纲清单,付款后给出明细清单,其中包含‘预付费用超支赔偿’、‘部分工序不包含’等隐性条款;有的采用‘模糊定价’,对水电点数量、材料规格等基本信息不清楚;有的从‘包工包料’,但在口头宣传中故意不提。出现质量问题后百般推卸责任,让何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”还担心自己的居住资金安全,其中不包括当时的装修计划里就已经写了。 “他不承认施工过程中存在缺陷。由于未能维护自己的权利,辛先生只能住在‘每天墙体都可能倒塌的房子里’。” 《浙江湖州业主女士》夫人如果不解决的话,后面的问题就没有人会关心了。多发性硬化症。这个问题只能不去管。